“变化太大了!”
站在得仁山顶,巨大的跃马扬鞭雕塑下,郑时安再一次感叹到。
山下几百米,北屯市就像一位青春蓬勃的梳妆少女,把她迷人之处尽情绽放。
林立的高楼新居宛如她的发髻,高高低低;满城红花绿柳仿佛涂抹脸上的胭脂,五光十色;车流行人发出的嘈杂声音,便是她的银铃笑声了。。。。。。额尔齐斯河从远处的阿尔泰山蜿蜒而来,静静地从她身上流过,仿佛是她的一条玉带,穿过她的身体,变成她的血液,喂养她、滋润她,让她成为准噶尔盆地西北边缘最耀眼的明珠。
肖凌梅就站在自己身边,天高地阔、坡陡势高、阳光火辣,西周掩映着成荫绿树和五颜六色花朵,郑时安内心止不住波涛汹涌,一阵冲动,扯上嗓子声嘶力竭地叫喊起来:“啊。。。啊。。。啊。。。勺子,那么多人,快走!”
郑时安的嚎叫引得旁边的人不住侧目,肖凌梅赶紧拽着他,沿着观光步道,飞快隐进树丛,走到一个僻静处,回头嗔怪着说到:“多大的人了?
犯什么神经病啊!”
郑时安却不管她的假意嗔怒。
她还是那样迷人,粉脸上镶嵌着那双依然明亮的大眼睛,里面依旧是一汪汩汩不断的清泉。
红润的嘴唇,嘴角依旧微微上扬,眼神总是挂着调皮。
一头乌黑的长发,大大的波浪卷让整个人更显灵动。
一身素雅的休闲装束让她婷婷玉立。
“你和以前没区别。”
“胡说!
眼角都有皱纹了。”
郑时安又见到了肖凌梅,见面以来,郑时安的心里一首翻江倒海。
她看起来还是那么可人、那么娇媚、那样完美,让郑时安忘记了时间、忘记了自己、忘记了世界,眼里,只有她。
“回连队了吗?”
肖凌梅问道。
“没,一回来就来看你了,”郑时安答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