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了简单的手把肉,这是大金这边最普通的做法,更能体现出盐的不同来。
温窈做的手把肉格外的清香,因为加了一截松树皮,这是谁都不知道的窍门,还是一个厨师无意间发现的。
阵阵香味儿,让客人们眉看眼笑,“睿王妃啊,每次来你府里吃饭,我们都觉得自家的厨子该扔掉了,可是把我们的胃口都给吊起来了。”
温窈笑着道:“这还不简单啊,派了厨子来学吧,我包教包会,一些吃食而已,大周的美食无数,一天吃一种一年都不带重样儿的。”
众人落座,有人向往大周,有人却露出贪婪,大金的骨子里还是野蛮的,想要的东西得不到就去抢,这么多年来一直都在侵略的路上。
塔读-小读!
温窈不动神色地看着,对付这种人,就得把他们打服了,打的他们不敢动歪心思。
归根究底,还是要自己足够强大。
淡粉色的盐,在灯光下闪着漂亮的光,煮的烂糊的羊肉,切一片轻轻蘸一点儿,羊肉的美味在嘴里迸发,真的是人间美味。
“太好吃了,吃了一辈子的手把肉,没想到还能这么好吃。”
众人赞不绝口,对粉色盐更有信心了,以后大金再也不缺盐吃了。
温窈道:“这个盐这么好,不如起个名字吧。”
温泽跪坐在她下首,谁都知道他是温窈亲弟弟,都对这个少年报以善意的微笑。
“大姐姐,我有个名字,献丑了。”
“阿泽,你说。”
“粉色如胭脂一样漂亮,不如就叫胭脂盐,如何?”
口口37437
温窈眼睛一亮,温泽的才学竟然也不错呢,从小体弱,很少出门只是自己看书自学,先生也是家里请的,没想到还学得不错。
“胭脂盐,不错啊,好美的名字。”
众人赞不绝口,纷纷赞同。
金玉哲双眼冒着小星星,恨不得当众宣布,这是她男人啊。
金宰相脸色不太好看,有了这个盐矿,以后金族不再是一家独大了,想要夺回皇位更加难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