姜宁一一给大家端上蜂蜜水,最后给到秦铮的时候,她忽然发现他的手上都是水泡。
“你的手……”姜宁放下蜂蜜水,然后捧起他的手。
之前逃荒的时候,姜宁也牵过他的手、扶过他的手,但是还真没仔细看过他的手是什么样子的。
这样仔细一看之下,果然是大户人家公子的手,五指修长笔直,骨节分明。
在他右手指腹和掌心连接处,有不少的茧子的痕迹,但是这些茧子已经很淡了。
显然是以前他习武练剑留下的茧子,但是这三年失忆变傻,再没练过剑,所以他手心的茧子就跟着变淡了。
此时,在变浅的茧子之上,又多了几个亮晶晶的水泡。
姜宁轻轻碰触一下,问他,“疼不疼?”
秦铮摇摇头,“不疼,阿宁之前,手上起水泡……的时候,也,没有疼。”
姜宁诧异的看着秦铮,“你还记着这事呢?”
秦铮点点头,“嗯,阿宁的事,我都记得!”
旁边端着饭菜过来的陈慧听了,脸上露出笑容。
她笑着埋怨道,“阿铮啊,你是不是只记得的阿宁的事,把其他人的事都给忘了呀?”
秦铮摇摇头,“不会,大家的事,我的记得。”
“爹的胳膊受过伤,小奴的脚崴到过,大奴……”
“我怎么样?”大奴咬着糖葫芦问道。
秦铮摇摇头,“你很好,没怎么样。”
姜成喝一口水,“不错,不错,阿铮记的很清楚。”
“我的胳膊是在水里救你们的时候,被水里的东西给撞伤的。”
“我也崴过脚,不过不是水灾之后,而是水灾之前。”
小奴忙不迭的点头,“秦铮,你记的不错,我那时崴脚是因为……”
话说了一半,小奴忽然住了嘴,然后他尴尬的看了姜宁一眼。
那时候他崴脚,全是因为姐姐领着他们追逐秦铮耍弄他而生的意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