姜丰泽想起当初,萧兰衣回京之前,确实有过话,待不几日就会回。
估算着日子,眼下大抵应是回程的时候。
可是,萧兰衣身手不错,又是上过战场的,怎会轻易被人所伤。
何况,城外那几条小路,早被他们辽东营料理过,近来都很太平,哪里来的野匪。
冷风吹得人清醒,姜丰泽赶路的同时,理了理头绪,打量起身前妇人模样。
“你来时说,萧兰衣是被人劫财所伤,你和你男人本是路过,为何就敢肯定是图财?”
“城外林路少有劫匪,你们见了难道不怕,怎么不跑,反而还去搭救。”
“况且,我听你这口音,并非云城本地人吧。”姜丰泽沉下声音,一一细问。
那妇人被颠得脸色惨白,见他起疑,只好勉力回了话。
“我们是从外地来的,我男人是个木匠,早年来云城做过工,如今老家待不下去,就想搬来讨口饭吃。”
“偏巧今日刚进城,就在路上看见有一伙贼人,堵住了那位贵公子的车队,不仅打伤他几个仆从,还动手伤了他,我男人是个傻大胆,大喊着要报官,那些匪徒才停手,就急忙溜走了。”
妇人眼神暗了下,又道,“我想着,匪徒自然是为了劫财,不然还能是图什么……就那么和你们说了。”
姜丰泽眯了眯眼,“那匪徒有多少人,拿着是什么兵刃,打扮成什么样子,你可都还记得?”
妇人几乎是想都没想,就赶忙点头。
“记得记得,一共有十来个人,原本打扮成流民样子,想和那位公子乞食。”
“谁知趁着萧公子,要打开行囊箱子时,他们就掏出刀剑来,露出真面目来。”妇人说完,还打了个哆嗦。
姜丰泽心下一沉。
这么说,萧兰衣是为这苦肉计所骗,才被打了个措手不及?
很快,那妇人就又受不住快马,哇哇吐了起来。
姜丰泽眉间紧皱,看了眼她光滑的手背,和虎口突兀的老茧,便没再问话了。
不多时,城外北边的林子,就在眼前了。
姜丰泽老远就看到,一小群人正围在那里,而地上则躺着一个“血人”。
他立马飞身下马,握拳跑去查看。
此时萧家七八个家仆,和一个陌生男子,正守在萧兰衣的身旁,不停拿着衣裳、布匹,摁住他的伤口止血。
萧兰衣躺在地上,身下的血已经把地染红。
腹部有处刀枪,大腿被刺了三下,最严重的一处,皮肉都大喇喇地翻开,露刺目的“血沟子”。
萧兰衣平日最好打扮,可这会儿,一身花里胡哨的漂亮衣裳,却变成了血衣,布片有了残缺,金丝银线里还勾着皮肉。
姜丰泽瞳孔一颤,扑在他的身边,又怕弄到他伤口,只能大喊,“吴大夫,快过来!”
家仆们都大哭出声,“公子,你快醒醒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