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真累呀。”
她把手盖在眼睛上,“赚个钱可真不容易。”
莉莉丝出去赚了一圈,最后发现还是郁景山的钱好赚。
男人其实都挺精明的,再加上她这张脸本来就是为了郁景山定制了宋欢的长相,刚刚整容出来的时候,还觉得有些不太自然,现在过得这么久,跟宋欢的那张脸越发的相像。
郁景山本来都已经忘了她,只是有一天偶尔在一个宴会上碰到面的时候,乍一眼还以为她是宋欢,当时眼睛就黏在了她的身上,怎么也摘不下来。
过了两年,她那张脸越发自然,有的时候甚至都可以以假乱真。
郁景山每次亲密的时候,看着她这张脸,嘴里都会念着宋欢的名字。
莉莉丝也从来没有介意过,反正只要他给钱大方,什么都可以。
她本来就是这样低贱的人,为了活下去什么都可以做。
也跟过其他的男人,但很多从一开始就暴露了他们的小气,因此她兜兜转转了很多的地方,最后面还是回到了郁景山的怀抱。
她其实一开始并不愿意的,跟了他那么久,她担心郁景山会有些偏执,以后或许不会好聚好散。
但他实在是给的太多了,她也就安心做他一个人的金丝雀。
郁景山的原话是这么说的,“在我厌倦她之前,你一直都留在我的身边,充当替身的身份,明白吗?”
他倒是说的很坦诚。
莉莉丝想了想,也就点了头,“可以。”
但这一次跟以前不一样,以前她就只是这么懵里懵懂地跟着他,他给她多少钱她就承受着,都是靠自己的本事,全部都取决于他的态度跟心情。
因此她也很没有安全感,生怕他哪一天把她扫地出门,她什么都没有得到。
这一次,她跟郁景山签了合同。
她可以一直跟着他,以十年为期限,这十年内,他给她一个保底的价钱,其余的钱都要靠她自己的本事去挣,至少会给她一个后路。
莉莉丝觉得这种买卖很划算,郁景山虽然觉得不划算,但放眼望去,也就只有她能跟宋欢那张脸媲美。